家长适度参与学校管理事务,可以加强家校联系,有助于一些问题的妥善处理。不过,学校让“家长站岗”,维护校门口秩序,却很不妥。
学校和家长分工各有不同,职责有边界,维护校门口安全如果让“家长站岗”,会占用家长工作和休息时间,也有可能导致角色混乱。而且,绝大部分家长对于维护校园安全并不内行,没有接受过安全保障方面的专业训练,难从根本上保障学生安全。
保障校门口安全,应当由学校和政府部门承担责任。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校门口安全也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应当让保安人员来协助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还应该利用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走人行道、斑马线,不横穿马路,掌握应对校门口交通安全问题的基本技能。各班级也可“错时放学”,避免家长接送学生时人流、车流过于集中。
校门口安全也属于社会治安的范畴,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工作也理所当然。交警部门应加大对学校周边区域的值勤力度,可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在学校门口设立专岗,保障人车有序通行,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相关区域划定斑马线、设置减速带和安全提示牌及隔离护栏。
当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对校门口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制度化的举措保障每所学校的校园安全经费及其人员编制,加大校园安保基础设施资金投入,进行安全前置管理,消灭安全隐患。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