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多方面原因,这种激励作用往往只是短暂见效,甚至是昙花一现,在一个教师竞评高级职称之前的这段时间表现得较为明显,而在评上之后即会隐遁甚至消失。也就是说,其应有的激励作用不能持续在整个教师工作的全过程。这种结果不仅有违职称评定的初衷,而且还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我认为,职称评定应本着优化管理机制原则,亟需完善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真正使职评所产生的激励作用长期有效,使之成为每一个人前进道路中的“起跑点”和“加油站”。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教师在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前后,所表现出来的工作热情和干劲是不一样的。其突出表现是,在评上之前,法条紧扭、奋力拼搏、勇往直前。可一旦评上后,先前那种工作勇气和热情很快消减。一般而言,一位高级教师正处在年富力强的人生黄金时期,可由于利益上获得与满足即会“未老先衰”,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支配下,工作量上避重就轻,更多期待组织“关照”。
那么,没有评上的教师情况又是怎样的呢?部分自以为评高级已无望的教师内心会开始思考:我再怎么干也就是这个样了,再想想进取路上的拼搏之苦,觉得没有拼搏的必要。于是,意志消沉,工作被动,再也不去拼搏进取了。这部分教师的低慢运行,直接影响和波及到了教师团队,使整体渐渐失去先前的工作活力。
深究原因,我认为,除去个人思想认识不足之外,主管部门还缺失一个人尽其才的管理机制。纵观职称评定的激励作用,其主要突出表现在职评前,而职评后,这种激励作用由于缺乏必要的后续硬件作支撑而显得苍白无力,或者说鞭长莫及。如果职评后,有相应的用人机制作保证,其激励效应将会持续。也就是说,一个教师评上高级或中级职称以后,并不能进入保险箱。如果他不继续努力,不创出相应工作业绩,照样会被淘汰出局。
由此说来,要使问题得到解决,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正面引导教师正确认识职称;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应的用人机制,让有力者能继续发挥传帮带作用。确实因为身体不适者,可以按照制度享受相应照顾,但职称待遇应随即取消。
对于如何进行改革和完善,国务院有关部委对中小学职称改革的指示精神指明了方向,真正意义上评聘分开的运行模式正在探索实行。前不久,济南市高新区1700名教师自愿放弃在编身份成“集团人”的做法,已经为我们后续改革或完善配套措施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作者于钦金,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文章第4次入选“锐评”栏目,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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