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北京有更好的机会让大学生们来工作,在北京找工作期间,也不可能立即安定下来,他们也要去各个单位面试。但是他们也无法负担宾馆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节约成本,那就几个同学去群租,就只有住在求职公寓里面。”
某些收入较高却依然愿意住在求职公寓的人,主要是“在这里可以获得精神需求,年轻人喜欢扎堆儿,很多外地人只身一人到北京,需要相互的心理安慰。”上述人事科学研究院专家说。
早在2011年,为解决外来人口在北京的住宿问题,北京市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外来人口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进行了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查阅已经出台的石景山、通州、平谷、门头沟、延庆、密云六区非京籍住公租房标准,其对非京籍人员申请公租房大部分都要求须在京连续工作5年以上。这就意味着刚来北京的大学毕业生依然达不到申请公租房的标准。
熊丙奇认为,不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北京找工作的观念是不妥当的,“因为北京提供了很多机会,应该更多地给这些年轻人服务和引导。而不是说在北京找工作很难,成本很高,你就知难而退。”
熊丙奇建议,“从社会管理角度上来说,这类年轻人在北京找工作所承受的成本可能更大,因为群租、求职公寓等可能都有所限制,导致这些年轻人在北京没办法找到一个廉价的地方住。要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够在北京住得更加便宜,有些公租房是不是也可以向他们来开放?这些其实应该都提上议事日程的。”
根据2014年《新京报》报道,北京将加大公租房的覆盖面,刚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也可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文中提到,对于覆盖刚就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在这个范围内要降低门槛,加大覆盖面。北京鼓励各个开发区的园区建设公租房;也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还鼓励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拿出自己用的土地来建公租房。
从保护自身的角度,张印富律师建议,大学毕业生租房前,必须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谁,最好和房租所有权人签合同。如果不是和房屋所有权人签合同,要看房屋有没有授权转租。
当然,多元化地引导大学毕业生就业也是可取的方法。“如果想让大学毕业生有多元化选择,从国家级层面上来说,要让二三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他们创造更有效的、稳当的需求。”熊丙奇说。
“总体上来说,要从经济发展、调整各个行业岗位收入待遇的角度出发来引导大学毕业生选择更广阔的职业;另外也要引导社会的就业观念、人才观念进行转变,但是这种转变的前提是社会环境的转变。”
熊丙奇认为,这里面存在着组合的因果关系,“比如说现在有人讲你不应该到北京就业,到二三线城市就业,但是很多大学毕业生到二三线城市就找不到工作,或者感觉环境、人际关系等并不好,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去二三线城市就业。如果一线城市压力更小,赚得也好,他怎么会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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