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原有科技计划体系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于2014年部署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计划在2016年底前完成改革主体任务,将原有的100多个科技计划整合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五大类。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五类计划中启动最早的一项改革。
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介绍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整合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内容。计划主要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
他表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目前形成了59个重点专项的总体布局和优先启动36个重点专项的相关建议,经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现已得到国务院批准。
据悉,今后,由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31个相关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将负责审议重点专项的布局设置;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的特邀咨评委,将对重点专项的布局设置和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参考;7家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被确定为首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试点,将负责各重点专项中具体项目从受理评审到验收的全流程管理。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申报和评审方面有多处创新。其中,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请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的重点专项项目;项目评审专家在遴选和具体评审中也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条件和要求,“运动员”和“裁判员”将被彻底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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