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一是目前我国教师招录和聘任需要通过教育、编制、人社、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程序繁杂。在很多时候作为用人单位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无法左右,从而出现推诿、扯皮、拖延等现象。二是目前大部分地区采用的国标、省考、县管、校聘的招录办法,因各地情况不同,各学校实际需求不一样,省市统一招考录用的做法很难满足学校所需。三是因学校与拟招录教师可选择的机会少,双向选择不够灵活。四是乡村教师招录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单独施策。
基于上述情况,结合教师补充政策和当前教师招录工作实际,为加快有序补充教师队伍,地方政府可从以下方面完善和改进教师招录工作。
一、各级政府科学编制补充教师队伍5年计划。为到2020年,达到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的目标,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教师数量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补充方案,一次规划、分年实施、有序补充、逐年提升。需特别提出的是,这个教师队伍补充计划最好由各级政府来制定,要求编制、人社、发改、财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参与,而不是教育部门单独制定。
二、教师招录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在教师招录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的职责。首先政府要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机构编制、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政府教师招录工作机构,由政府领导出任机构负责人,统一领导和指挥整个教师招录工作。建立健全教师招录机制,突出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吸纳他们的需求,责令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这是顺利完成教师招录工作的重要保障。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教师招录统筹协调、规划指导、制定标准、组织考试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教师招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由教育行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教师招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做法。这样做可大大减少烦琐环节,避免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拖拉等现象。
三、在教师招录工作中,要重视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加大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自主权。学校是教师招录用人单位,政府及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突出教育系统在教师招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尊重用人单位的具体需求。通过一定的程序,尽量创造供需双方更多的直接接触的机会,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都要体现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尽量做到为用人学校及时录用到所需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至于笔试面试权重和笔试面试顺序以及笔试面试以谁为主等具体问题,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条件勇于探索采用既科学又简便,同时充分体现用人单位需求的教师招录办法。
四、乡村教师招聘要制定特殊政策。乡村教师是一支教师队伍中的特殊群体,因为他们所处的工作条件、社会环境和工资待遇等有特殊性,岗位吸引力远不及城镇教师。分布广、情况复杂是他们的主要特征;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他们的主要问题;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是矛盾所在。因此,招录乡村教师要针对上述基本状况制定特殊政策,结合特岗计划、交流轮岗等政策综合发力,加快解决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矛盾,缓解人员紧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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