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 绘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对我国职业教育提出了国际化的要求,希望能够建立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审视我国的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可以看到,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活动虽然类型全面,目的明确,但在国际化进程中,引进国外经验与成果多,输出国内的少,在交流方面具有较强的单向特征;我国更多地认可国际社会先进的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与成果,而被别国所知晓或认可的不多,表明我国职业教育的通用性不强;尽管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新设项目逐年增多,但参与的院校并不广泛,表明我国职业教育的开放性不足。
我国职教国际交流单向性较强
我国在国家、省、地方以及院校层面都开展了职业教育国际化活动,通过政策对话、合作办学、学生交流、教师交流与培训、合作研究,以及一般性的交流与访问等途径,与全球五大洲的30多个国家建立了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2010年至2012年间,我国东部地区职业教育在与国际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活动中,合作办学所占比例最高,为35%;其次为交流与访问,为27%;学生和教师交流分别为13%和10%。
引入国际社会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多年来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的主要目的。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我国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学习德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引入了德国的“双元制”、北美的“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澳大利亚的资格框架体系与培训包、英国的质量保障体系等经验。
在学习借鉴国际社会经验的进程中,我国职教界积极探索,也形成了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如“中高职衔接”“集团化办学”“示范校建设”,以及“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等。这些经验在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
国际社会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经验非常感兴趣。201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在我国上海举行。其间,有七八十位各国部长级官员出席了“中国圆桌会议”,但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经验缺乏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的梳理,因而不能系统地向国际社会进行介绍,从中可看出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中的交流具有较强的单向性。
通用性不强导致走出国门办学难
合作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中最经常采用的活动形式。据统计,2013年,共有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美国、韩国、德国等24个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235个机构,与我国大陆25个省市自治区的296所高职院校进行了合作办学。
在这些合作办学项目中,学生基本都是来自中国。学生们在完成学习达到标准后,除获得中方的大专文凭外,还可以获得外方合作伙伴的资格或证书,包括Diploma(文凭)、Advanced Diploma(高级文凭)、Associate Degree(副学士学位),以及Certificate(证书)等。合作伙伴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可以作为那些希望到合作伙伴国或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继续学习学生的申请依据之一。
尽管我国也有一些职业院校尝试到国外办学,但这种情况极少,希望获得中国职业院校毕业证书的外国学生也很少,主要原因是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的通用性不强。
参与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不广泛
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呈现递增态势。2010年至2012年间,这一活动数量分别为244、260和286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表明,2013年我国大陆地区高职院校合作办学项目共有696个,其中2013年新批的项目有525个,占2013年项目总数的75%。
尽管增幅很大,但我国参与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并不广泛。2013年,我国高职高专共有1321所,只有296所高职院校执行了合作办学项目,仅占所有高职院校的22.4%。还有77.6%的高职院校没有合作办学项目。
此外,尽管一些省份的高职院校也有合作办学项目,但项目数量很少。据不完全统计,一些省份,如辽宁、陕西和贵州,高职院校所执行的合作办学的项目非常少,全省只有3至5个,中职参与合作办学的学校就更少。可以说,我国职业教育开放性不大。
提升国际化水平服务企业走出去
今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共同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共有60多个亚欧非大陆的国家处于“一带一路”上,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是其主要内容。在我国与有关国家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上半年,一批项目顺利实施,如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埃塞—吉布提铁路,以及中国—印尼综合产业园等。
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精神,服务企业“走出去”,我国需要采取如下措施,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一要服务走出去企业,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的通用性,进而实现“设施联通”。职业教育的通用性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的资格、课程、制度、经验等内容能够被别国所认可并使用。提升职业教育的通用性,一方面要对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在提炼中国职业教育模式时,寻求我国发展职业教育所体现的职业教育规律,积极向国际社会介绍与推广,争取为他国所认识、认可并使用。我国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反映了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对于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经验的总结,需要注意经验的可复制性。此外,要积极参与国际社会职教标准的制定,或牵头开发高质量的职教标准,将职业教育的资格证书标准和课程标准对接我国企业和“一带一路”合作地区或国家相应企业的技术标准体系。
二要积极参与“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提升职业教育的交流水平,进而实现“政策沟通”。“政策对话”是促进中外职业教育相互理解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我国教育行政部门与英国、德国、瑞士、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共同举办了多次职业教育政策对话。通过介绍各国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现状,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交流,促进了双方对别国职业教育的理解。职业教育是与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教育类型。企业走出去,人才需先行。在国外所设的企业,往往要招收并培养企业所在国家的人民。为顺利进行教育教学,有必要参与政府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工作,相互沟通与交流两国职业教育制度,增进相互了解,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获得政策保障。
三要鼓励我国更多的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与“一带一路”地区和国家的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研究,提升职业教育开放水平,实现“民心相通”。“一带一路”国内区域包括西北、东北、西南等18个重点省和西安、兰州、重庆、成都、南昌等10个节点城市。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亚投行,以及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可能的机会,鼓励这些省市的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一道,共同开展与“一带一路”地区和国家具有实质意义的合作。
四要提升基础能力,构建专业服务平台。“一带一路”所涉国家众多,这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差很大,既有处于要素驱动发展阶段的,也有处于效率驱动发展阶段的,还有处于创新驱动发展阶段的国家。这些国家社会制度不同,有必要培育一支聚焦“一带一路”地区和国家的职业教育专家队伍,长期追踪这些国家社会和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趋势。设立专门的项目,搜集有关国家的职业教育数据,形成数据库。构建专业服务平台,使之能够提供“一带一路”职业教育专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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