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经历了“管制”,到“允许借读、差别对待”,再到“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阶段,教育平等理念得到逐步体现,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然而,随迁子女难以就读公办学校、打工子弟学校师资薄弱、民办学校基础设施差等问题并未被彻底解决,随迁子女辍学、失学的现象仍然存在。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弊端,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户籍捆绑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在城乡人口大量流动的格局下,其不合理性便暴露出来:由于各地财政教育经费按照学生的户籍划拨,导致农民工随迁子女离开户籍所在地之后,流出地政府“吃空饷”,而流入地缺乏对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和教育资源保障。这种“钱责不对等”的体制性矛盾,让随迁子女客观上挤占了流入地义务教育资源,处在不公平的教育环境中。
义务教育阶段“钱随人走”的政策,显然有利于缓解流入地义务教育投入的压力,但好政策转化为促进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现实,还需流入地政府细化配套措施,明确随迁子女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等投入责任。正如珠三角一位地级市教育局局长说,由于市里建筑用地指标紧张,很难拿出一块地来新建学校,这不是教育部门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需要随迁子女流入地地方政府统筹考虑。
从几年的情况来看,众多随迁子女在珠三角等地完成义务教育或职业教育后,直接成为当地产业的后备军,成为当地发展的人口红利。流入地政府应当转变思维、主动作为、持续“给力”,为农民工减轻负担,用好随迁子女这块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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