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这名教育厅官员认为,放假长短都有家长投诉是因为家长的心态比较矛盾,在笔者看来,是因为不同家长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对同一件事,有的家长赞成,有的家长反对,如果只听个别家长的意见,做决策时难免会武断。因此,教育改革和教育决策,要学会民主管理,区分个别家长意见和大多数家长意见。
目前,我国的教育管理和学校治理,并没有建立民主管理机制,也缺乏相应的民主管理意识。于是,在教育管理和学校治理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某一件事,某一个家长投诉,教育部门就根据这名家长的投诉进行处理。可实际上,反对这件事的家长可能只是个别,其余的家长都赞成这件事,但由于他们没有发表意见,教育部门和校方就把更多家长的意见忽略了,自然会引起更多家长的抱怨。
比如,原来幼儿园和小学有晚管班(晚托班),有家长投诉称,这增加学生负担,涉嫌乱收费。于是,政府部门就取消所有晚管班,并要求学生必须在某一时间点离开校园,否则就会按补课处理学校。教育部门是不用再处理关于晚管班的投诉,但给不少家庭带来了不便,放学之后孩子去哪里成了一个问题。近年来,一些城市恢复晚管班,采取的方式是,由财政拨款支付教师加班费(纳入预算),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由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其实,早就应该按照公共治理的逻辑民主决策,尊重大多数家长的意见。
当前的教育管理和学校治理,一方面缺乏民主管理、决策规则和程序,往往由行政领导决策并对决策结果负责。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一位家长反对(尤其是借助媒体表达意见),行政领导就觉得紧张,很可能匆忙调整决策。而如果有民主决策程序,事先家长们充分发表意见,就算个别家长再反对,行政领导也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大不了,进而坚持民主决策结果。
日本学校上6天课就是家长委员会参与决策的结果。日本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曾为减轻学生负担上5天课,可大多数日本家长认为,上5天课根本不可能减轻学生负担,反而会增加学生负担(双休日都去上补习班)和家庭开支,对贫困家庭不公平。于是,要求学校恢复6天上课。这是民主决策的结果,教育部门和学校并没有遭遇增加学生负担的质疑。我国当前减负也是由政府部门下达一刀切的减负禁令,结果却是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对此,政府部门是否有必要转变治理思路,充分听取家长意见,集思广益,推出真正能减轻学生负担的措施呢?
另一方面,民主管理错乱,不知道哪些事务应该实行民主管理、决策。事实上,教育部早在2012年就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积极领会文件精神,探索将那些适合民主管理、决策的教育与学校公共事务,包括向学生收费、组织学生活动、购买服装设备等,交由家委会组织,而那些属于教师、学生个体权利的,则不应该“多数决”。但在有的学校,恰恰相反: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的,学校、老师发动班级同学(家长)投票决定让不让其上学,有学校就接受大多数家长意见,劝自闭症儿童转学(退学);涉及公共事务的,反而就由行政领导拍板。
我国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和学校还不习惯民主管理,总认为自己责任重大、充分为学生着想。出台的政策总招来反对,这是行政治理的必然结果。在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的当下,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应该意识到教育、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对于他们来说,重要的责任不是自己拍板决策,而是推进完善教育和学校的民主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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