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死亡没有让这个世界安静下来。有人哀叹两个年轻生命的消逝,也有人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让人寒心的是,一些讨论近乎成了捅向死者和死者家属的第二把刀。有人表示林森浩死后,应该“大宴3天”“慷慨歌燕市”。有人分析“林森浩之死到底是林傻还是林父更傻”。有人称“送给林森浩一颗善良的子弹”。还有阅读超过10万次的文章标题是“林森浩作死的过程中,家人送上了神助攻”。
还有各种假设题。有人假设药家鑫、马加爵、林森浩住同一寝室,推演出各种情况。
更有人使用了带有人身攻击性的字眼给联名上书请求不判林森浩死刑的复旦177学子起外号。
这样的言论近乎成为一场“狂欢”,似乎人人都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以胜利者的姿态,对已然用生命伏法的罪人踹上几脚。
其实,无论怎么看,都不能算是“胜利”,两个白发父亲、两个悲剧家庭,没有真正的胜利者。“杀人偿命”“血债血还”是当前法律框架内,最无奈的“正义的胜利”。
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死者亦然。林森浩与黄洋的生命,生前般般重,死后,也是。这正是生命伦理的核心。对林森浩的恶行,法院作出了公正审判,但个体生命的平等不可更改,这是基本人权。
数年前,美国发生一起校园枪击案,一个姓赵的韩裔美籍学生杀死了32名同学,最后举枪自杀。在学校纪念的地方,安放了33块纪念石。
为什么会纪念一个连开175枪的罪犯?美国学生的回答是:“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我不能决定谁的生命有价值、谁的没有,我没有这样的权利,你有吗?因此我不对死去的人进行审判,我哀悼每一个生命。”“爱虽然浸泡在泪水里,却能持久永恒。”“无论你做过什么,你都是社会这个家庭的一员。”
放在林森浩身上,也应如此。因此,关于林森浩各种维度的讨论,应该是基于对生命平等权的尊重。只有这块基石存在,舆论才不会“伤人”“杀人”,而是理性有力。
相比使用“作死”“谁傻”“神助攻”“猪队友”这些点击率极高的词语,我们本可以更温和、克制、理性地用词。
与其谩骂、简单地“大快人心”,不如深深地反思。毕竟,没有比生命更大的代价了。
这个案子留下的一堂课,就是生死课。每一个合格医学生的“第一道考题”,正是生命伦理课,而高材生林森浩倒在尊重他人生命这道题上。
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这堂生命大课,此时此地。
是什么让一双本该握着手术刀的手,握了屠刀。我们的教育出了什么问题,让这个高分的学生,缩在人性黑暗的洞穴,感受不到人文光芒的投射?又是哪些问题,造成一些学生精神世界的沙漠化?为什么这些年大学生犯罪,像悲剧复印机一样,出现如此一出出表象不同而本质相同的悲剧?
在接近生命终点的时候,林森浩给家人写道:“请将我写予你们的书信给我的兄弟姐妹们看看,告诫他们要多读书,开卷有益。”
多么痛的领悟。林森浩把自己当成“反面教材”,愿意呈给他人。可我们反思这个“反面典型”,足够深刻了吗?
所以,比“引刀成一快”“正义得到伸张”更复杂更深远的要义还多的是。
对每一个生命的逝去,都没有资格“欢呼”。我们纪念黄洋的同时,也要纪念林森浩。反思悲剧,让死者安息,让生者有力前行,才是我们最好的纪念。
复旦大学的学生,也大可不必把林森浩的名字视为瘟疫,把他从名册中删除,应把这个名字当作一种反思,一种追问,以寻找一种更普遍意义的“善”。因为“他是我们中的一员,永远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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