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济南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提出: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科特长生,这里的学科包括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这也意味着中考特长生由原来“艺术、体育”特长,拓展为全学科特长。此消息一出便引发了人们的讨论,特长生“全科化”的命题是否成立?对学生的学科优势是否应在中考中有所关注?以中考降分方式来奖励具有学科优势的学生是否妥当?
特长生“全科化”的命题是否成立?从理论上讲,学生特长不仅可以体现在传统的艺术、体育等方面,还可以体现在各个学科。但相对于艺术、体育而言,学科特长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通过考试成绩是否就能认定?特别是对于初中学生而言,这种学科特长的显现是否具有一定稳定性和持久性?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深入研究。当然,学生在不同学科学习方面确实会存在一定差异,也会表现出一些明显的学科优势。因而对于初中学生而言,与其用学科特长加以认定,不如用学科优势更加贴切。
在今天的教育教学当中,对学生学科优势的关注究竟应当摆在一个什么位置?这也会直接影响到它在中考中的地位。义务教育强调打好共同基础,促进全面发展,但并不排斥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和学科方面的优势。因此,在教育教学层面如何“扬学生之所长”同样非常重要。“扬长”势必要求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真正保证学生在具有学科优势的科目学习中能够“吃得饱”“吃得好”,当前部分学校开展的分层教学、走班制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对学生的学科优势是否应在中考中有所关注?学生的学科优势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得到关注,在中考中同样也应当得到关注。事实上,在目前各地中考的自主招生中,除了艺术、体育特长,人文、科技特长和某些学科方面的优势也都成为重点考察的内容。
还有一些地方的中考改革,也关注到了学生的学科优势。有的地方的中考改革方案规定,除了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之外,计入中考录取总成绩的其他几门科目可由学生自主选择。由此也产生了一些争议,争议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义务教育是一个全面打基础的阶段,让学生自主选择计入中考录取总成绩的科目,容易加重学生的偏科倾向;二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尚处于成长期,让学生自主选择计入中考录取总成绩的科目,存在较大的盲目性。
济南的中考新政,允许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招生情况自行判断,从而确定相应特长科目要求。这一改革的本意,是为了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推动高中多样化发展;也是为了彰显学生的学科优势,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符合高中教育发展方向,也与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相契合。但要使其真正落地,还需与中考改革的整体推进相配套,否则改革效果将会比较有限。
以中考降分方式来奖励具有学科优势的学生是否妥当?济南的中考新政提出,推荐生试点学校录取全学科特长生,可在统招线下照顾5分。仔细分析,实际上这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加分。针对中考加分项目过多过滥、违规加分现象突出等问题,目前各地正在清理中考加分项目,规范加分行为,其中逐步取消奖励性加分,适当保留补偿性加分是一个总体趋势。但从一些地方的中考改革实践看,一方面在清理加分项目,一方面又在增加“统招线下降分录取”的项目,不免有些矛盾。事实上,对于学生学科优势的奖励,与其通过简单地降分录取,不如通过增加一定的选择性,或者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来加以体现。
如何突破唯学科、唯分数的传统模式,逐步建立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新的高中招生录取机制,是推进中考改革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地方而言,推进中考改革还需牢牢抓住这一核心,通过改革试点力求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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