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22日,共111所“211”高校公布了2015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在对待高考(课程)加分的态度上,这些高校呈现出3类态度。
据统计,共30所高校完全承认各地高考加分政策,既认可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也以此分数作为安排专业的依据;57所高校至少在投档阶段承认高考加分,其中,29所高校在专业分配时依据的是实考分,28所高校在专业录取方面未作表态。
另一些大学的态度则暧昧一些。5所高校仅抽象地表示认可各类加分政策,但在投档和专业录取方面无更多详尽表述,19所高校招生章程中没有出现任何与加分有关的规定。
27%的重点大学完全承认高考加分
统计显示,30所高校在投档、专业录取阶段均承认高考加分,但增加的分值一般不得超过20分。
例如,上海外国语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第12条写道:“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第14条写道:“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政策性加分。”
中央财经大学今年招生章程第12条写道:“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均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增加分值不超过20分。”
类似的高校还有北京交通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等。
51%的重点大学至少在投档阶段承认高考加分
51%的高校明确,至少在投档阶段承认高考加分。至于专业分配阶段是否承认,其中一半的高校明确否认,另一半高校未予明确。
南开大学招生章程第11条规定:“在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时,承认各考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清华大学、石河子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也有类似规定。
对于有些学校,加分在专业录取时依然起着一定作用。浙江大学招生章程第13条显示:“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也就是说,在专业录取时虽然以实考分排名,但在实考分相同时,加分项成了录取的第二道参考线。类似的学校还有北京外国语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
另一些学校在专业录取方面没有提及与加分政策有关的规定。比如,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章程第9条仅提及:“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复旦大学、东华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在专业录取方面就加分细则只字未提。
21%的重点大学态度较为暧昧
部分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高考加分政策上仅一笔带过,有的甚至只字未提。
统计中,有5所高校的招生章程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只有一句话。例如,厦门大学招生章程显示“厦门大学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至于如何认可加分政策,提档分数是否包含加分、专业录取参考的是什么分数,均未阐明。
同样的还有郑州大学,其招生简章仅提及“郑州大学执行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另外19所高校的招生章程中没有出现任何与加分政策有关的规定。例如河北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湖南大学等。
记者注意到,与2010年对比,部分高校对待加分政策的态度有了改变。不难看出,高校对加分政策的重视度、规范化日益提升。
部分重点大学开始正视高考加分
北京师范大学无疑是态度更加开明的一个例证。2010年,该校招生章程规定:“在高考实考分(江苏:实考分和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而2015年,该校招生章程中明确表示将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政策加分)提档。
同样的,同济大学2010年的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说明加分政策在专业录取方面的做法。今年,该校明确,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中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最多认可20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未经该校选拔确认的体育、艺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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