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教师办公场所的“实现”。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吃住在学校,教师的办公室同时也就是教师的卧室和厨房。现在教育局说,这样不行,教师必须有专门的生活区和专用的办公室。于是命令:两个教师合住一个宿舍,腾出一个作为两个教师的办公室,这样生活区和办公区就分开了。
以我所在的学校为例,教师宿舍本来就非常紧张,夫妻二人都是学校教师的也只占着一个宿舍,他们连同孩子以及看孩子的老人都挤在不到十平米的一个小房子里,睡觉、吃饭、工作就统统是这十平米了。现在还要求再挤,让这样的两家人挤在一个房子里,或者在一家人中挤进去一个单身汉,那都是无法想象的。学校领导也知道这事情的难度该有多大,因此就另想办法,腾出来了两间小仓库,把全校教师分成“文科”“理科”两大组,让教师挤在这两间只能站着办公的小房子里办公。
二是“均衡”档案的制作。教育局给各学校颁发了非常具体的“均衡”标准,包括非常多的具体条目,要求学校对照完成所有的“均衡”档案材料。各学校则把任务分解给教师,要求教师们限期完成。教师们每个人都分到了好多项任务,而他们拿到任务一看,却都无异于是“天书”。随便列举几项吧:“寄宿制学校按每40名学生配备一名生活管理员。”“有符合标准的学校卫生室,配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标准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配备有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像这些内容,起码在我所在地区的学校,教学一线的教师们最多也只是听过相关的“传说”而没有见过相关的配备,现在却要他们在档案上完成这些虚拟的“生活管理员”“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人员的配备及其科室的工作制度与工作“台账”,这难道不就是要他们做“天书”吗!
让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师们既有住宿的地方又有办公的地方;让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每40人就有一名生活管理员;让所有学校都有卫生室并配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让所有学校都有心理健康教育室并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这当然都是非常好的,都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应有之义。但这些工作应该是由谁来完成的呢?毫无疑问应该是地方政府。可至少在目前,在我所在地区的学校,上面这些工作还是远远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的。比如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只是在文件上出现过,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师们还只能如上面所说在非常简陋狭窄的空间里生活和工作;农村学校教师编制紧缺又被城里“借调”严重,连正常排课都困难重重,配备专职的生活管理员根本就没有可能;至于卫生室、心理健康教育室等,不要说符合标准的,不符合标准的也没有呀,而“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地方政府不配备,学校或教师能有什么办法呢?
像这些工作目前还没有完成,教育的均衡发展还远远没有实现,那也不要紧啊,只要地方政府有这个意识,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强对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管理,就总会有实现的那一天的。可现在地方政府明明知道“教育均衡”的工作根本没有完成,却一方面急着申请验收,一方面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压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则是层层加码,最后这些“均衡”工作就都被“落实”到了每一个一线教师的头上:没卫生室那不是事,你在档案盒里去建;没“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那不是事,你在档案盒里去找;没开展相关工作那不是事,你在台账里去开展;要“创造”五年甚至八年十年的工作内容,没时间怎么办?咱们节假日不放假;这样的“创造性工作”,不会做怎么办?领导们也振振有词——咱们都是第一次……如果哪位教师说我不做行不行?领导说,这是一项政治任务,谁出问题谁负责!并且领导还会加一句:如果在你的身上出了问题,你就根本负不起这个责任!也就是说完不成拖了地方政府的后腿你死有余辜!
这个事儿,地方教育部门也缺少应有的担当。地方政府的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没完成,这一点教育部门应该非常清楚吧?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要验收,教育部门怎么就会答应了呢?而各区域各学校的教育负责人也应该知道实际情况,为什么就没有人说一声“不”,而是不折不扣地接受了如此荒唐的工作任务,又把这些任务如此荒唐地分解给了每一个教师,还要狐假虎威地恐吓教师,这是从哪儿来的底气呢?
我的疑惑是,教育均衡发展包括软件建设,但首先必须是硬件建设。在硬件根本还没有踪影的时候,难道上级部门的验收仅凭一些两家宿舍合一家之类的穷折腾和子虚乌有的档案材料就能够过关?如果这样的验收真的过关了,那教育的真正均衡发展恐怕就遥遥无期了。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造假,不但严重动摇着一线教师对教育的信仰,而且许多时候还要动用学生一起参与,这对教育的伤害实在是难以估量的。
(作者愚公(笔名),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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